提高用药安全 广东药品包装齐换装打包机,打包带,封箱机,缠绕膜
“十月一日”大限已过,目前我省1万多种药品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外包装变身。广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全省药品已基本完成外包装和说明书的修改。记者日前获悉,广东最古老的药厂陈李济旗下药物已率先在广东率先全面启用新的包装和说明书。该厂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最后阶段,行业博物馆正酝酿向市民开放。陈李济作为百年老字号药企,将推动中医文化的传承,向市民宣传安全问药常识。”
一药多名弊端多
药品名称使用不规范是目前的突出问题,这给用药安全带来隐患。如泰诺、必理通、感冒清,这些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药品商品名其通用名其实都只有一个—对乙酰氨基酚。有些患者不注意成分很可能误认为是不同的药,认为好得快,吃两种,造成药物过量。
为加强对药品名称的管理,规范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的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24号令规定,制药企业在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修改说明书和标签。此后由于相关工作庞大,最后的期限时间延迟至今年十月一日,这意味着,今年十月一日之后生产的药品将必须使用新的说明书和标签,否则将不能进行销售。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就是,强制要求药品通用名称明显标注,限制商品名和商标的使用。
说明书须加注警示
新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还特别强化了对于用药安全的监督。比如,其规定要求所有药品的说明书必须注明全部活性成分或中药药味。“对于非处方药和注射剂来说,由于非处方药可以由消费者自行购买和使用,因此其说明书还应当列出所有处方成分,便于消费者了解所用辅料的情况。注射剂的使用比口服制剂有更高的要求,其中的成分有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或者相互作用。因此,非处方药和注射剂还必须在说明书中详细列明全部处方组成。”此外,药品说明书或标签将必须加注药品不良反应警示语、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收集不良反应信息等内容也都在相应要求中。
上图:药品名称使用规范可减少用药安全隐患。(资料图片)

